监控摄像头下的你与我+ add
第一次感到自己是生活在监控摄像头下是在中学,那时学校领导为“赶潮流”在楼梯过道安装了监控摄像头。
不管其初衷是什么,还真是出现了一些“成效”,起码课间时楼梯过道、走廊上的胡作非为减少了很多很多,可能大家都害怕自己的“恶行”给人抓住。
但最后我们却发现那一个个摄像头原来只是“摆设”,刚开始还只拍不录,后来更是不录不拍…
不久,我们就恢复到正常的校园生活中去了…
相比以前,监控摄像头现在已成为公共安全必备的工具,几乎无处不在,但大家有可能习惯生活在它的窥探之下吗?
最近的“哈尔滨六个警察打死大学生”事件和“高官企图猥亵女童”事件更使得监控摄像头“出尽了风头”。但哪里可能有或应该有监控摄像头呢?关于监控摄像头国家暂时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政策约束,只有《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》一类的地区行政法规。以广东的为例。

能有该有监控摄像头的地方:
武器、弹药,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物品,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、存放或者经营场所以及实验、保藏传染性菌种、毒种的单位的重要部位;
国家重点科研机构,集中存放重要档案资料的馆、库。
博物馆、纪念馆、展览馆等集中陈列、存放重要文物、资料和贵重物品的场所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重要部位;
金库,货币、有价证券、票据的制造或者集中存放场所,票据、货币押运车辆,金融机构的营业和金融信息的运行、储存场所;
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通讯社,电信、邮政及大型能源动力、供水、供电、供气等单位的重要部位或者经营场所;
机场、港口和大型车站、码头、停车场的重要部位,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干线、城市主干道和地铁的重要路段、路口及隧道、大型桥梁的重要部位;
旅馆业和公共娱乐场所、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重要部位;
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和大型商贸中心的重要部位;
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部位和出入口;
监狱及劳教所的出入口及监管区周边;
公园、会议中心、举办体育赛事的场馆、大型广场、医院、学校、住宅小区、商业街、大型农贸市场等公众活动和聚集场所的重要部位;
建筑工地、城市重要景观、大型地下空间等城建设施的重要部位;
江河堤防、水库、人工湖、重点防洪排涝区域及其它重要水利工程设施;
不该不能有监控摄像头的地方:
禁止在旅馆业客房,员工、学生等宿舍,公共浴室、更衣室、卫生间等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场所和区域安装任何视频监控设备。
相比之下,不该不能有的地方只有寥寥两句,唉…
现在,请看看你的周围,看看有没有该有和不该有的监控摄像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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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图猥亵11岁女童的”北京来的高官”
通过人肉,很快就得知此人名叫林嘉祥,原为深圳海事局书记,现已被停职调查。
禽兽言行:
“我就是干了,怎么样?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。我给钱嘛!”
“你知道我是谁吗?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,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。我掐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,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!敢跟我斗,看我怎么收拾你们。”

7 Comments:
有利就有弊吧。其实我不是很看好摄像头,那个sb书记视频中有很多人的肖像权谁来维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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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Y-Hou reply on 十一月 2nd, 2008 22:10:
@zylew, 国人的维权意识还是不高啊
我们学校四周都是摄像头,爽呆了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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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Y-Hou reply on 十一月 2nd, 2008 22:11:
@Elton Disney, 难道…你就是传说中的职业鬼脸侠
狗日的杀他全家!!!!狗屁林太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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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Y-Hou reply on 十一月 2nd, 2008 22:12:
@时, 错在他,与他家人无关啊。
幸好我至今还没有办什么惊天动地的坏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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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Y-Hou reply on 十一月 2nd, 2008 22:13:
@SunQ, 呃…这让我充满思考与疑惑
要培养镜头感,看到摄像头就冲它微笑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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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Y-Hou reply on 十一月 2nd, 2008 22:15:
@IZK, 呃…你这是要吓晕摄像头后面那个么?
嗯…我路过好几个中学和小学都有摄像头,关键是,还有个很囧的牌子:“校园内均有全方位监控设备,行为请自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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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人虽完 但禽兽犹在啊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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